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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概论(第六版)【知识拓展 8.12】电子盗窃
2022-02-12   发布者:南京农业大学电子商务与品牌研究中心

 2017年至2020年9月期间,被告人谢某为牟利,从互联网非法购买了大量163邮箱账号,采取软件撞库的方式筛查出注册有某网络游戏的账号,通过伪造其中被害人冯某、陈某等游戏玩家的个人身份认证信息,向某游戏官方网站上进行申诉认证,从而解除该游戏账号的保护盾。谢某在盗取他人的游戏账号数据后,又将游戏账号及账号内的游戏装备转移、出卖,非法获利1.3万元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,对案件进行调查侦破,于2020年9月23日将被告人谢某抓获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依法从被告人谢某处提取、扣押了作案工具。兴业县检察院于2021年2月26日向兴业县法院提起公诉。兴业县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规定,采取技术手段,获取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。被告人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最终,兴业县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
(来源:法制现场 作者:何挺)